首页法律案例库老人直播中奖被骗3.5万元

老人直播中奖被骗3.5万元

【标题】老人直播中奖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直播带货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观看直播时,被主播声称其购买的商品中奖需缴纳3000元手续费。诈骗分子通过精准信息投放,伪造贷款专员身份诱导其点击境外链接,最终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现金交付,张某某在未核实情况后通过境外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直播行为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中奖信息系第三方发送,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直播回放、通话录音、跨境转账记录及现金交付凭证;公司仅提供平台合作协议,未能说明第三方信息来源。经技术鉴定,直播账号确为公司注册,但中奖环节存在伪造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直播营销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充分核实境外链接风险,酌情判定公司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提醒老年群体警惕直播中奖骗局,建议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发现异常营销行为应及时警示,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