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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虚假APP骗款3.5万元维权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APP骗款3.5万元维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退费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教育培训APP。对方以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名义,谎称可提供公务员考试培训资源,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培训费。期间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扫码付款,后APP被强制下架,公司账号被封停,张某某无法联系客服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费;公司辩称APP为正常业务平台,张某某误操作导致损失,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下架公告、支付宝转账记录及网站截图,确认涉案APP无正规备案信息。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公职人员身份骗取信任,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法律后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虚假宣传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推广需核实资质真实性,遭遇身份冒充应及时保留证据。本案中验证码要求与扫码付款行为构成新型诈骗特征,提醒公众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