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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被冒充招聘诱导转账遭骗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招聘诱导转账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应聘客服岗位,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诱导其在指定APP内操作网络购物。期间通过电话联系,对方自称'招聘经理'要求张某某向非本人账户转账约3.5万元,初期返还部分资金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用工关系、诱导操作账户的欺诈行为;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点击不明链接导致损失,与公司无关。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具有虚构招聘关系的欺诈故意及是否存在对账户操作的指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操作截图、通话录音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仲裁员结合证据链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未核实员工身份即提供账户信息,且未对异常转账行为及时制止。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约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第18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招聘审核机制,警惕通过网络平台实施的新型诈骗手段。劳动者遇到'高收益'诱导时应保持警惕,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保留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