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HR骗取信息及培训费被追责
【标题】冒充HR骗取信息及培训费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案由涉及虚假招聘及资金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务员考试包过'广告,通过冒充HR的李某某添加微信后,被要求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李某某以'保证金'名义通过二维码收款,随后将资金分拆至多个个人账户并快速转移。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培训资质后报警,但企业主失联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资质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课程资料,否认存在虚假宣传,但无法解释资金拆分及账户异常情况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虚假宣传截图,公司仅提供格式化课程大纲。经质证,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伪造资质、虚构服务内容实施诈骗,且存在资金多级拆分及快速转移的违法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违法所得追缴差额,同时建议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招聘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包过'等虚假承诺。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培训,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发现资金异常流动时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