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涉事企业。本案系因网络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争议焦点为诈骗行为与公司责任的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专员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在QQ群内提供手机验证码及银行卡信息。6月12日,李某以支付'服务费'为名要求现金交付,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李某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骗子,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公司无关,且未提供内部员工信息泄露的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讯录。张某某提供婚恋平台对话截图、QQ群文件及银行流水,证明李某使用公司名称和工作头像实施诈骗。公司虽否认但未举证员工信息管理合规性,仲裁员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认定其监管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实名认证义务,需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剩余70%由公安机关追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实名制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验证码泄露应及时修改密码并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