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婚恋对象设虚拟币骗局诈骗案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设虚拟币骗局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虚构婚恋关系诱导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对方以'内部渠道可办理证书提升收入'为由,诱导张某某在虚拟币平台进行投资。初期通过短信发送虚假收益截图,后以'项目升级需追加投资'为借口,要求通过银行卡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多次以'系统升级''资金监管'等理由要求点击陌生链接,最终导致约3.5万元投资款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失联。公司于2024年某月被举报后封停相关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婚恋关系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投资行为,且已通过短信披露风险。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诈骗故意及虚拟币资金流向是否构成违法占有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确认李某使用婚恋软件伪装身份。公司虽提交客服话术模板,但无法解释为何要求转账至虚拟币账户。仲裁员结合短信内容、投资流程及公司封停账号时间线,认定存在诱导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维权费用,同时认定诈骗金额为约3.5万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证书代办''虚拟币投资'等话术陷阱,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遭遇'先返小利''要求点击链接'等手段时,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所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