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后被诱导参与虚假教育培训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公司内部培训为由,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课程费用。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后,李某以平台封停为由要求转至私人账户,期间以'返现'为诱饵分两次返还5000元,后失联。张某某发现李某使用伪造的公司印章和内部文件,涉案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跨境流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关联,未授权任何培训项目,且交易通过婚恋平台完成,应由平台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张某某提供完整资金流转记录及伪造文件鉴定报告,公司仅提交平台账号注销证明。庭审中公司未能说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委采信张某某证据链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驳回剩余诉求。认定公司未尽审慎核实义务,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冒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条款及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范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机制,求职者应核实对方身份资质,发现异常资金流向及时冻结账户。企业应建立员工身份验证流程,防范被冒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