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社交平台被冒充客服骗取培训费近4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社交平台被冒充客服骗取培训费近4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求职被诱导参与网络培训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职业技能提升'广告,对方以'错过紧急止付窗口'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培训APP并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培训费。支付后平台失联,张某某发现系虚假平台遂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款项损失,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银行流水、APP注册信息及聊天记录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培训项目的欺诈行为,但部分款项因超过止付时限无法追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2.8万元培训费并赔偿5000元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平台资质,警惕'错过止付'等话术。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