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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购物诈骗案受害者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购物诈骗案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场景下的网络购物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6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为好友,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虚构高额回报。李某通过伪造身份资料诱导张某某在虚假购物平台下单,承诺可提现返利。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提供支付验证码以完成资金划转。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虚假购物网站,遂向警方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等人虚构投资项目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交易,且未发现其账户异常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支付记录及平台交易数据,确认其转账行为与婚恋平台好友互动存在直接关联。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还原聊天记录,发现李某多次诱导提供验证码并伪造公司资质。公司虽提交内部财务记录,但无法解释大额资金异常流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及李某构成诈骗罪,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损失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数据固定是追责关键证据,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等完整证据链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