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看到'零门槛入学'广告,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冒充教育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发送伪造的中奖短信诱导张某某点击链接,谎称需支付3.5万元培训费可领取助学礼包。在获取手机验证码后,以'平台升级需转账'为由要求扫码付款,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转账后对方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个人交易行为,且已提供所谓'培训服务',拒绝退还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聊天截图,确认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并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公司未能举证服务实际履行情况,且承认存在多次类似交易案件,警方已立案侦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退还3.5万元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权益受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中奖+教育培训'诈骗组合拳,切勿轻信陌生来电要求验证码。平台应加强身份核验,警方建议对同类案件进行串并侦查。维权时需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