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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骗局致张某某3.5万元损失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骗局致张某某3.5万元损失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教育培训诈骗与资金跨境流转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国际证书为由,诱导其下载'职业发展助手'虚假APP,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向李某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系诈骗软件,且李某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该APP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平台真实性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信用卡支付记录及APP后台数据,确认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流转。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与企业无关联,且承认APP备案主体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招聘的诈骗陷阱,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企业应加强APP备案管理,防范员工被利用从事违法行为。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