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教育培训业务。案由涉及婚恋诈骗与资金追回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帮助通过资格认证考试为由,要求其缴纳'培训费'共计3.5万元。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分五笔转账后,发现李某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离职员工,该公司名下多个账户频繁接收陌生转账,且存在脱离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异常资金流动。张某某报警后,警方发现李某某使用伪造的公司资质文件,并通过多层级账户拆分资金导致追踪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虚构培训项目、参与资金拆分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该员工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核心争议为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涉案金额认定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公司财务资料。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账户流水,且无法说明与李某某的关联性。张某某出示的通话记录显示其多次要求'退费'均被以'流程复杂'推诿。仲裁员依据《电信网络诈骗认定标准》对资金流向进行穿透分析,确认公司存在协助转移赃款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通过伪造资质吸引待业人员投资,配合员工实施资金拆分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责任)、《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诈骗呈现专业化趋势,需警惕'考证包过'等话术陷阱。建议公众核实机构资质时查询教育部门备案信息,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原始转账凭证。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防范离职人员利用企业名义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