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假投资老师骗转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假投资老师骗转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待业人员,因网络购物遭遇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添加自称'医疗养老项目顾问'的账号,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诱导其下载名为'金富通'的虚假APP。期间通过视频通话演示'贷款审批通过'流程,伪造医疗养老项目合作协议,最终以'保证金'名义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次日发现APP无法登录,对方失联,调取平台监控视频显示交易全程由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私事,且已配合警方冻结账户,仅愿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确认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与监控视频形成证据链。公司虽否认员工行为性质,但无法解释APP注册信息与公司关联性,最终采信第三方平台监控视频作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民法典》第1168条民事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伪装专业身份的网络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APP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需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防止利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