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骗3.5万元证书代办费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骗3.5万元证书代办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教育类岗位,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教育资质快速办理'广告,对方自称是教育局工作人员。张某某按要求缴纳3.5万元代办费后,发现该公司未提供任何培训服务,且其银行卡因异常交易被冻结。期间对方多次要求提供支付密码和短信验证码,最终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项目,已提供部分咨询服务,且转账行为属于自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签订的电子合同、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发现合同加盖的公章与工商登记不符。公司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且拒绝提供服务明细,张某某提交的支付记录显示多次要求验证码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虚构政府身份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3.5万元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代办骗局,保留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