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虚假中奖遭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虚假中奖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网络购物活动遭遇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收到自称'医保局工作人员'的私信,称其参与医疗养老项目中奖需支付3.5万元手续费。对方以'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并诱导下载伪造的政府办公APP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张某某在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使用,且所谓'政府项目'系虚假购物诈骗手段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则辩称未参与诈骗且已封停涉案账号。双方争议焦点在于:1.公司是否明知虚假购物活动仍引导员工参与;2.屏幕共享要求是否构成犯罪要件;3.信用卡支付行为是否属于公司职务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虽提供账号封停记录,但无法说明员工操作与公司业务的关联性。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医疗养老场景与虚假购物的关联性,结合证据链完整性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诱导员工参与非法活动的过错,要求赔偿损失的70%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场景下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企业建立员工网络行为审查机制,消费者应核实政府工作人员身份信息,保留完整证据链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