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被冒充投资老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被冒充投资老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对方以学历提升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投资导师的李某。李某以提供'学历提升'培训为名,通过支付宝分5次收取约3.5万元培训费,期间伪造某教育机构资质并虚构课程内容。李某承诺3个月可返本分红,实际收取款项后立即注销账号并失联,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专业人士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且已通过支付宝完成资金流转程序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频繁使用'投资老师'身份诱导转账,审查支付宝转账记录发现资金流向异常。经调查,某科技有限公司无教育培训资质,其出具的合同协议存在多处格式瑕疵。双方就'是否构成诈骗'及'合同效力'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李某的欺诈行为与资金转移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认定李某个人行为构成诈骗但公司未直接参与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对个人信息收集的限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老年人应警惕'投资导师'话术陷阱。遭遇诈骗应及时申请支付宝紧急止付,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签订合同时应重点核查对方资质,发现欺诈行为立即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