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承诺骗钱未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承诺骗钱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其通过某资格考试为由,诱导张某某在虚假平台注册并缴纳培训费约3.5万元。期间李某冒充平台客服,要求张某某将钱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伪造支付记录制造虚假交易假象。张某某在多次催促无果后发现被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受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考试包过承诺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张某某存在任何合同关系,称系个人行为且已超仲裁时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平台真实性及报案时间是否影响责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虚假平台界面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系个人行为,且未收到款项。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发现公司账户与诈骗支付记录存在关联性,但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影响证据固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协助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裁决公司赔偿损失的70%即约2.4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警惕虚假教育项目诈骗,遇'包过'承诺应核实平台资质。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缴费,保留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避免因报案延迟导致证据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