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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冒充银行人员诈骗员工3.5万元

【标题】QQ冒充银行人员诈骗员工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原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专员,因公司未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引发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工作群收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QQ消息,称其因教育培训需补办金融证书。对方以可代办为由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及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3.5万元。事后发现该QQ号为诈骗专用号,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反诈培训且未留存相关安全告知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致其被骗;公司认为员工未核实对方身份且存在私下交易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诈骗QQ的对话记录、第三方支付流水及公司内部安全培训档案。公司提交的考勤记录显示张某某事发当日正常上班,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开展反诈培训。仲裁委委托技术部门核查发现公司未留存任何安全教育材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尽核实义务需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员工亦需对交易风险承担合理注意义务

【分析启示】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