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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诉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客服的李某。对方以'订单退款'为由要求其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承诺先垫付后返佣。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按指示通过线下街面扫码支付款项。事后发现李某为冒充客服的骗子,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平台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交易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应属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信息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及用户须知。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不严问题,但因证据链未完全锁定诈骗主体,故启动刑事司法程序追缴违法所得。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在核实诈骗事实后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但对张某某主张的民事赔偿请求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用户应警惕'退款'等话术诱导。证据链不完整时可申请刑事立案,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避免私下协商导致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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