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用户以虚假代购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专家的李某。李某以代购进口医疗保健品为由,伪造资质文件骗取信任,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1.2万元。后李某以需配合'公检法调查'为借口,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权限并提供平台账号密码,最终APP因涉诈被下架,李某失联。张某某多次通过平台客服申请退款未果,遂向仲裁委提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审核漏洞导致虚假用户注册,且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告知义务,第三方支付公司则称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请求驳回全部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证明李某虚构代购业务并伪造公检法身份。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用户协议文本,未能出示有效风控措施证据。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交了交易流水但未参与用户身份核实,双方就平台责任边界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有效审核用户资质,对虚假代购行为存在监管失职;第三方支付公司因未履行资金安全审查义务亦需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平台方退还张某某2.8万元,支付公司承担0.7万元。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民法典》第1195条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质审查,警惕医疗养老类虚假代购陷阱。网络交易时应避免开启屏幕共享权限,发现异常应及时冻结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交易风险预警机制,防止被用于诈骗资金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