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招聘人员骗钱遭索赔
【标题】学生被冒充招聘人员骗钱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诈骗纠纷,案由涉及教育培训及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渠道应聘兼职岗位,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通过支付宝进行脱离平台的转账操作。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按电话要求转账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教育培训业务,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骗取钱财,公司则称其主动联系并自愿转账,双方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转账性质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培训服务证据,但仅出示虚假合作协议。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公司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过程中发现公司注册地址虚假且无教育培训资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2.8万元,认定其存在虚构征信修复事实的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骗局,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优先通过平台交易保障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