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提现受阻
【标题】学生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电商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对方承诺考试包过及征信修复服务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培训包过'为由要求下载指定APP并支付3.5万元培训费,期间多次通过聊天记录强调'征信修复'服务可提升就业竞争力。张某某按指示使用信用卡支付后,发现平台无法正常提现且公司失联,遂于2024年8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且已通过APP完成服务交付。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服务履约能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证据,张某某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及支付凭证,公司仅出示模糊的APP界面截图。经技术鉴定,涉案APP未在应用市场备案,公司无法证明实际提供培训服务。仲裁员现场演示发现平台存在大量虚假宣传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认定其虚构培训资质构成民事欺诈,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公司经营资质导致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求职需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包过''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被骗应立即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要求下载APP的招聘行为,务必确认平台合法性后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