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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QQ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QQ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公安局民警的QQ好友,对方以能办理特殊证书为由骗取信任。在QQ群内诱导其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后,谎称需进行'资金核查'要求提供短信验证码并远程调取平台信息。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配合操作,最终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通过对公账户转账,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QQ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张某某多次收到'公检法'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虚假信息。公司未能提供员工与张某某接触的证据,且对虚拟币通道的异常交易未作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核实客户身份、未防范虚拟币诈骗风险的管理责任,但张某某未尽合理审查义务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金融机构异常交易监测义务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公检法'名义的婚恋诈骗,发现异常转账立即冻结账户。企业需完善客户身份核验制度,对虚拟币交易建立预警机制。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QQ截图、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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