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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虚假平台骗走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学生被虚假平台骗走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论坛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考研保过班'广告,客服人员冒充投资导师添加微信。对方声称可提供考试包过服务,诱导其下载虚假投资APP。在未经核实平台资质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约3.5万元投入该平台。后平台以'保证金'名义要求持续转账,张某某发现平台网址异常后停止操作,但已提现资金被迅速转至关联账户,平台随即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虚构资质骗取投资,要求全额返还款项;被申请人辩称系自愿交易,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张某某未按流程完成投资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资料。张某某提供与冒充导师的微信聊天记录、网贷提现界面截图及异常银行流水,证明资金被转入无资质的关联账户。被申请人虽提交所谓'服务协议',但无法解释平台资金流向及资质造假问题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并赔偿网贷平台收取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条款,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教育培训资质实施诈骗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备案信息,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报警,保留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本案警示大学生需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陷入借贷诈骗陷阱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