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遇冒充政府人员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遇冒充政府人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诈骗事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培训岗位,后被自称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以学历提升为名联系。李某某伪造政府工作证件,称需缴纳3.5万元培训费可办理正规学历认证,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支付后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账户异常且未在政府系统备案,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某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已离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员工的虚假身份行为负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及招聘平台对话记录,确认李某某使用伪造公职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交员工离职证明,但未能证明已履行身份核查义务。仲裁员组织双方对电子数据进行真实性核验,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向张某某退还2.45万元培训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结合《电子签名法》对电子数据真实性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建立员工身份验证机制,警惕以培训名义实施的兼职诈骗。求职者需核实对方身份资质,对要求扫码支付的事项保持谨慎,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