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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客服APP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客服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涉嫌教育培训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提供考试包过服务为由,承诺高收益低风险,诱导安装伪造的APP并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张某某通过微信向对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客户身份,且认为转账行为系张某某自主操作,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微信转账记录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及当事人陈述,认定存在虚构服务内容和冒充身份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包过'等虚假承诺,核实客服身份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发现被骗后需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错过止付时限影响维权,同时注意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的处理程序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