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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虚拟币转账遭学历提升诈骗

【标题】张某某虚拟币转账遭学历提升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服务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学历提升专家'招聘信息,对方自称李教授冒充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以可快速提升学历为由要求下载指定APP并缴纳3.5万元虚拟币。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登录且平台已无相关服务信息,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资质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下载APP产生的交易关系,且已按约定提供课程资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教授'的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客服对话截图,未能出示培训服务合同及实际履行证据。仲裁员调取平台监控视频发现,涉案账号存在频繁更换头像及IP地址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虚拟币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平台身份冒充行为,建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虚拟币交易需谨慎核实对方资质,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监控视频等电子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