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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培训退费遭冒充银行诈骗

【标题】老人培训退费遭冒充银行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线上教育培训业务。案由涉及虚假身份诈骗及平台交易风险。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课程时,被自称银行客服的陌生人添加好友。对方以'贷款审批未通过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期间对方伪造银行工号及证件,谎称需扫码支付退费手续费,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并无贷款业务资质,且所谓'银行人员'无法提供有效证明。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款项系张某某主动支付给第三方,与公司无直接关联。双方对转账性质及是否存在真实培训服务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材料,要求公司举证交易真实性。公司未能出示与所谓'银行人员'的关联证据,且平台方承认存在违规推广行为。关键证据为张某某与客服的对话截图,显示对方使用虚假工号及伪造的银行文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实名认证的违规操作,且未能证明交易真实性,裁决返还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191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分析启示】提醒老年群体警惕'贷款需缴费'骗局,保留电子证据。平台应加强商家资质审查,避免沦为诈骗工具。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案。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