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直播带货扫码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学生直播带货扫码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大学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直播带货业务,本案系网络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直播带货团队,公司宣称可提供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垫付返佣。张某某按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脱离平台交易进行跨境资金流转。此后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实际未获得任何商品或服务,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构成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商业合作模式,张某某未核实商品真实性即自愿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成员的通话记录,审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明细及资金流转路径。公司未能提供直播带货合同或商品交付凭证,亦无法说明跨境资金用途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交易场景、诱导脱离平台交易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充分核实商品信息,酌情认定部分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核实平台资质与商品信息,警惕所谓'先垫付后返佣'陷阱。建议保留通话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