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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QQ冒充领导骗钱被追缴

【标题】待业者QQ冒充领导骗钱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因求职需求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接触虚假考试培训服务,遭冒充领导身份的诈骗分子以"包过"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教育培训账号后,被QQ名为"公司老总"的账号以领导身份添加好友。对方谎称能操作考试包过,诱导张某某将约3.5万元培训费转入虚拟币通道,再通过安全账户提现。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未察觉异常后完成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追缴损失;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提供培训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质疑电子证据完整性,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虚拟币交易记录进行溯源验证,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成立,责令公司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违法所得,同时确认张某某因轻信虚假承诺存在一定过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电子数据取证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三条虚假宣传规制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冒充熟人诈骗,培训合同应明确服务内容及退款机制。虚拟币交易存在洗钱风险,建议优先使用银行账户。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