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培训骗局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培训骗局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培训诈骗,涉案APP已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企业主的李某,对方以提供职业培训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培训APP。李某谎称该APP能获取内部资源,承诺投资可获高额回报,张某某通过绑定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APP被平台下架,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机构并无实际培训资质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下架公告、通话记录及电子数据,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信息造假。李某团伙成员王某在质证环节承认虚假宣传,但主张张某某明知APP非正规渠道仍主动转账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款项并赔偿损失,确认其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虚假宣传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虚假培训等新型诈骗手段,发现身份冒充应及时固定电子数据证据,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