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假贷款专员骗现金遭仲裁
【标题】企业主假贷款专员骗现金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被企业主李某某以办理医疗养老资质为由,假扮贷款专员诱导其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约3.5万元。李某某声称可代办证书并承诺高收益低风险,要求张某某线下交付现金并开启屏幕共享查看平台信息,后失联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贷款专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双方争议焦点为款项性质及企业主行为是否构成职务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短信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现金交付凭证。公司虽否认李某某身份,但无法解释为何能调取内部平台信息。仲裁员结合证人证言及资金流向,确认存在虚假交易场景。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企业主利用职务便利虚构贷款专员身份,通过医疗养老场景包装实施诈骗,但部分资金因无法证明具体用途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以教育培训、证书代办为名的虚拟币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企业应强化内部人员行为监管,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