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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医疗养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医疗养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网络购物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上看到宣称能治疗关节炎的'XX理疗仪',售价仅为市场价1/3。客服人员冒充贷款专员,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在某市某区线下实体店支付3.5万元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联系到商家,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商品信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脱离平台交易,且已配合封停涉案账号,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凭证、APP界面截图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账号封停记录。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APP下架时间,认定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监管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1.8万元,并承担平台交易手续费损失,其余诉求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领域虚假促销陷阱,交易应通过正规平台进行。消费者需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平台方须加强资质审核和交易监控义务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