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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微信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代购岗位,面试时对方谎称系政府工作人员。入职后,公司通过微信要求其以个人账户操作虚假代购业务,承诺高额返利。张某某按指示向多个第三方支付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公司注册信息异常且无法联系负责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称代购业务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供部分商品。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诈骗故意及资金流向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证明公司使用虚假身份诱导其从事非法代购。公司未能提供业务真实性证据,且账户存在频繁大额转账异常。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身份核验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场景中异常高回报业务,核实企业资质及人员身份。遭遇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陷入第三方支付陷阱。网络交易需通过正规平台进行,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要求转账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