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被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被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为婚恋平台诈骗案件,受害人张某某为65岁退休人员,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拟币交易方式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安人员'的李某,对方谎称能帮助其办理'高利贷豁免'手续。在取得信任后,李某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虚构身份,且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审核失职,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方辩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交易全程由双方私下协商,拒绝承担法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信用卡支付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与李某的聊天截图。平台方仅提供会员注册协议,但未出示对李某身份的核实记录。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其提供完整运营数据配合调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认定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决追缴违法所得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关于经营者核验经营者信息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关于'通过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用户资质,避免沦为诈骗工具;老年人应警惕'公检法'身份诈骗,优先选择平台支付方式;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及时申请支付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