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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假婚恋对象骗3.5万元案

【标题】学生被假婚恋对象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李某,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通过微信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直播带货平台上关注主播李某,李某通过微信添加张某某后伪装成情感对象,以购买跨境商品为由诱导其下载自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的APP进行支付。李某声称需通过该APP完成交易以享受优惠,先后以'保证金''运费''退货手续费'等名义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6月15日,张某某发现李某账户异常且失联,遂向平台申请调取交易记录,但平台以未通过正规流程为由拒绝配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李某辩称系民事纠纷且已将钱款用于平台合作项目。争议焦点在于微信聊天记录及APP转账凭证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以及某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李某未出庭应诉。仲裁员重点审查电子证据真实性,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及资金跨境流转痕迹,但未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退还张某某2.8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与诈骗行为关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电子证据采信规则;《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诈骗多通过社交平台实施,需警惕'恋爱投资''跨境交易'等话术陷阱。保存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取证完整性,脱离平台交易易导致维权困难,建议优先通过正规渠道完成大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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