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信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人误信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网络购物平台运营。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及资金返还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陌生来电,对方以线上购物需先垫付货款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期间对方多次通过电话指导操作,并称'这是内部返佣活动'。次日,张某某按指示前往公司总部与'领导'线下见面,对方出示伪造的购物订单截图后,再次要求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完成微信转账,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分子,资金已被转走。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冒充领导实施电信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与张某某存在真实业务往来,转账系其自愿行为,否认存在诈骗事实。双方对转账行为的性质及因果关系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通话监控视频及购物平台异常订单信息。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员工名单、通话录音等关键证据。仲裁员结合平台信息调取记录,确认诈骗账户与公司官方账户无关联,且张某某转账前后均未签署任何协议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赔偿张某某损失3.5万元,并承担相关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骗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熟人领导'诈骗套路,遇事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建议电商平台完善身份验证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冻结账户。遭遇资金损失需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报警和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