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扫码缴费遭遇虚假客服骗局
【标题】老年人扫码缴费遭遇虚假客服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诈骗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地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提供'医疗养老专业学历提升'为名,诱导其通过二维码支付3.5万元培训费。在视频通话中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声称可协助办理'国家认证资质'。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涉案资金已通过多层账户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培训资质、冒充官方机构的欺诈行为;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且未签订书面合同,否认诈骗指控。双方争议核心在于电子证据真实性及公司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对通话记录、二维码支付凭证及网站截图进行证据交换。公司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质疑并申请司法鉴定,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张某某提供的多份聊天记录及银行流水,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1.8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处理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权威背书'话术,核实机构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建议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及支付凭证,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通过公证或司法鉴定确保合法性,维权时应注意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