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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案:虚假培训费转账被驳回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案:虚假培训费转账被驳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虚构教育培训项目,以安全账户名义要求转账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对方通过电话和APP截图展示虚假培训课程,声称可提升职业技能并承诺就业保障。在多次诱导下,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及公司均不存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且未实际提供培训服务,但主张张某某应自行承担核实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APP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且承认其公司员工确曾通过婚恋平台推广过教育培训项目。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培训机构及冒充身份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登记虚假培训项目、员工违规使用安全账户等违法行为,裁决其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欺诈缔约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标准

【分析启示】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