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银行人员骗虚拟币贷款被识破
【标题】冒充银行人员骗虚拟币贷款被识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岗位,面试时被告知需先缴纳3.5万元学历提升保证金。公司人员谎称系某银行合作项目,诱导张某某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通过涉案APP申请网络贷款并获取审批通过。要求其将贷款资金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同时冒充银行客服要求提供验证码导致张某某账户被冻结。该公司后因涉嫌诈骗被监管部门通报,涉案APP随即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骗取贷款及虚拟币,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培训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贷款审批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图,证明公司存在诱导转账行为。公司仅提供培训课程宣传单,无法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伪造资质、虚构交易场景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张某某退还3.5万元贷款及虚拟币转账损失共计约4.2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培训陷阱,核实机构资质时注意查验是否有金融业务许可。网络借贷场景中要求脱离平台交易需提高警惕,及时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