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考试包过骗钱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考试包过骗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该公司为婚恋交友平台运营企业,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以'保证考试包过'为由要求其先垫付培训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李某多次承诺'先垫付后返佣',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的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失联,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被快速转至个人账户,平台方未履行监管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方明知李某虚构培训资质仍提供服务,构成共同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李某为第三方用户,平台未参与资金流转和虚假宣传。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提交用户实名认证记录和资金监管流程,发现公司未对李某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张某某出示的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官方头像和伪造的教育资质证书,平台无法证明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部分培训费用共计2.1万元,剩余部分由李某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对用户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发现虚假宣传应及时制止。建议通过正规教育渠道获取培训信息,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管理者应建立资金流向监控机制,防止被用于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