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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涉假代购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能代购海外奢侈品为由,通过私下转账方式诱导张某某在非平台指定渠道支付约3.5万元货款。期间李某伪造金融机构工作证,虚构退款理赔程序,后失联导致交易失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属用户自主行为,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否认参与诈骗。双方对李某身份真实性及平台责任边界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信息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审查张某某提供的支付记录及聊天记录发现多次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明显异常。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审核义务,仲裁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货款,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对注册身份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消费者需警惕所谓'内部渠道'骗局。建议平台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并优先通过官方渠道完成交易。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