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提现受阻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职位,因被冒充婚恋对象的诈骗分子诱导脱离平台交易,导致信用卡支付3.5万元后无法提现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信息,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与其建立信任。后称需缴纳'保证金'才能入职,诱导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定金。张某某按指示前往指定线下地点办理手续时发现对方身份异常,立即要求退款但遭遇拒绝。期间多次尝试调取平台交易记录均被以'隐私保护'为由阻拦,最终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未通过平台完成,否认存在违约行为。争议焦点在于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及平台是否应承担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方仅提供内部招聘流程说明,未出示交易凭证。仲裁员现场核查平台信息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起类似投诉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规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监管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类诈骗陷阱,发现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通过平台官方渠道维权。用人单位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对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行为保持警惕。建议保留所有交易凭证,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