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贷款专员诈骗老人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诈骗老人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市遭遇电信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APP因虚假代购被下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发现受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家中接到自称某科技贷款专员的电话,对方以可快速审批贷款为诱饵要求其下载名为'XX贷'的APP。该APP界面仿照正规贷款平台,通过视频通话指导张某某完成注册及屏幕共享操作,随后以'保证金'名义诱导其向指定支付宝账户转账约3.5万元。事后张某某发现该APP已被强制下架,且所谓贷款专员实为骗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APP虚假宣传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用户操作风险自行承担,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APP下架通知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APP备案信息。仲裁员结合电信诈骗认定标准及平台责任判定规则,重点审查APP运营主体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用户操作的违法情形,裁决追缴违法所得3.5万元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结合《电信网络诈骗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要求
【分析启示】建议老年人谨慎核实贷款资质,警惕'快速审批'话术。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监管部门应强化APP内容审查。发现受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