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教育培训诈骗:冒充领导诱导跨境转账
【标题】虚假教育培训诈骗:冒充领导诱导跨境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职业资格速成班'报名学习,对方以客服身份诱导其下载名为'教育通'的虚假APP。期间财务人员李某冒充公司副总,通过微信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5笔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完成支付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使用且公司失联,后经核实该公司并无办学资质,且其支付的款项通过境外账户流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课程资料,李某为离职员工并非公司人员。双方争议焦点为:1.公司是否存在虚构资质的欺诈行为;2.转账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犯罪;3.电子证据能否证明公司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发现张某某转账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向。通过技术鉴定确认'教育通'APP为非法搭建平台,且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公司虽提交部分课程录像,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合同义务,且财务人员李某的微信头像与公司实际人员高度相似。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构成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酌情支持其主张的2.8万元退款请求,其余费用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关于资金流向监管的要求
【分析启示】警惕'先返小利'诈骗套路,核实机构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电子证据应保存原始记录,发现资金跨境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教育平台缴费,避免使用非官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