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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员工追回被骗资金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员工追回被骗资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为好友。李某谎称能协助办理医疗养老相关资质证书,并承诺通过伪造贷款审批材料可获取高额返利。在连续三次以'教育培训'为由要求张某某扫码支付合计约3.5万元后,李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张某某后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且该公司存在伪造资质文件的异常资金流向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公司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签订任何合同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明细及公司内部监控视频。经核实李某确为公司前员工,且公司财务数据显示存在异常的大额资金流动。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庭采信张某某提供的多维度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3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劳动者需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管理,防止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并收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