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法院判诈骗
【标题】老人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法院判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教育培训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短信,称可办理征信修复业务。对方冒充招聘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声称需缴纳培训费约3.5万元。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扫码向对方对公账户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实为虚构机构,且未提供任何培训服务,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提供合同证明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的短信记录和通话录音,核实公司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合同文本及服务协议,且对公账户流水显示资金用于支付虚构培训项目费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责令返还全部转账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手段,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不得利用虚假身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将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