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员诈骗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员诈骗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购物纠纷引发诈骗案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公司直播带货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并下载指定APP。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使用资金多级拆分方式转走款项,且该公司实际经营场所为线下街面店铺,与平台宣传严重不符。张某某报警后,警方发现李某身份冒充且公司未注册相关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李某无雇佣关系,且已通过网站截图显示平台信息真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资金拆分流水。公司仅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平台存在,但无法说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风控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构成身份冒充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核实代理资质需承担连带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冒充企业主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企业主应警惕冒名代理风险。遭遇虚拟币转账要求时,应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业务真实性,及时固定证据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