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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投资被骗虚假培训公司诈骗

【标题】学生投资被骗虚假培训公司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构的教育培训机构,本案为因虚假宣传导致的投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考研保过班'广告,对方冒充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以投资理财可获高额返佣为由诱导转账。通过支付宝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要求提供支付密码及验证码以'激活投资',后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该机构无办学资质且账号已被平台封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错过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系正常的商业合作纠纷,否认存在欺诈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构成诈骗罪及张某某是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虚假宣传截图及平台封号通知。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及合同履行证据。仲裁员调取了电商平台的交易数据,确认公司注册信息与宣传内容存在矛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教育培训资质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资金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

【分析启示】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陷阱,核实机构资质应通过教育部门官网查询。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拖延错过止付时机。重要验证码不得随意提供,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交易真实性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