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培训费获赔
【标题】员工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培训费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学历提升被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求职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时,被冒充HR的电话联系。对方谎称公司有内部学历提升通道,需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分五次转账合计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被多级拆分至陌生商户。该公司未履行承诺,且在仲裁前已封停涉案账号,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费用;被申请人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未参与任何诈骗活动,且已配合封停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所谓HR的通话记录,发现对方使用公司注册电话但无法核实身份。张某某提交了信用卡交易明细及多级拆分资金流向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庭审中公司承认未及时核查异常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判决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招聘人员身份核验机制,求职者需留存完整沟通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交易并报警。